政府信息公开
索引号
11330100002489444E/2026-1010565214
发布机构
杭州市发展改革委(杭州市支援合作局)
文号
发布日期
2026-05-25
杭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《<杭州市生产性服务业促进条例>立法研究》项目的采购公告
发布日期: 2026-05-25 16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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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项目名称:《杭州市生产性服务业促进条例》立法研究
二、预算金额:30万元
三、项目内容
通过深入的政策梳理、问题分析、问卷调查、分领域调研座谈及实地考察,完成杭州市生产性服务业促进条例的立法研究工作。研究需立足杭州实际,坚持问题导向与需求导向,破解立法难点,针对产业发展、平台载体、市场主体、要素配置等方面的短板,设计兼具引领性与操作性的制度条款,最终形成高质量的条例草案及配套材料,为立法审议提供支撑。
1.现状与问题分析:系统梳理杭州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现状,精准识别在产业结构、平台能级、企业竞争力、要素配置等方面存在的核心问题与立法需求。
2.案例与政策研究:系统梳理国家、省、市各级现有生产性服务业相关政策,识别空白、冲突,提炼可固化经验。全面借鉴相关促进条例框架设计、立法导向与条款设置经验。
3.核心制度设计:研究提出条例的初步框架,并对概念定义、重点方向、条款类型等关键内容进行科学设计。
四、项目进度要求
(一)2026年6月上旬,完成开题报告。
(二)2026年6-7月,形成条例研究初稿。
(三)2026年7-9月,配合形成征求意见稿、审议稿。
(四)2026年10-12月,配合完成人大征求意见、一审、二审等相关工作。
(五)2027年4月30日前,根据立法最终审议情况,完成所有研究材料的修订与归档,形成完整的最终研究成果,通过专家评审验收。
五、申报要求
1.省内外高校、科研咨询机构、大型企业、行业协会、社会组织、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,项目申报单位须精心组建项目团队,确定项目负责人,并对团队成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负责。
2.项目负责人须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研究能力,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,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项目负责人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和指导者。
六、项目联系人电话:陈老师,0571-85251842
七、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:项目实施方案、报价单、资质证明、经验材料证明等。
八、评选方式: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,按照综合评分法,经委内评审确定后发布结果公告。综合评分总分100分,低于60分不得选用。
九、其他事项
1.申报单位对该项目内容、相关需求等有异议的,可在申报期内,以书面形式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异议。
2.申报截止日为2026年6月1日12:00(以收到纸质版申报材料时间为准)。
3.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《课题申报书》一式六份,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(光盘或U盘)。申报书应填报完整、简明扼要、突出重点,须加盖单位公章。
4.监管部门电话:0571-85251994
5.地址: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B座1606室
附件:评分细则
序号 | 评审因素 | 评分细则 | 分值 |
1 | 业绩 | 【客观分】 申报单位自2023年1月1日以来(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)具有生产性服务业研究项目服务业绩的,每个业绩得1分,最高得1分。 【证明材料】提供合同复制件,且合同内容须呈现评分要素,否则不得分。 | 1 |
2 | 项目熟悉程度 | 【主观分】 根据申报单位提供的项目需求理解,包括: (1)对立法必要性与紧迫性的分析(3分); (2)对本项目核心研究目标的把握(3分); (3)对本项目总体研究思路的规划(4分)。 (1)、(2)每项内容评委根据申报单位阐述的完整性、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(3分、2分、1分、0分)。 (3)项内容评委根据申报单位阐述的完整性、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(4分、3分、2分、1分、0分)。 | 10 |
3 | 【主观分】 根据申报单位提供的项目的重点、难点分析,包括: (1)针对本项目重点问题是否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或建议情况(3分); (2)针对本项目工作难点是否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或建议情况(3分)。 每项内容评委根据申报单位阐述的完整性、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(3分、2分、1分、0分)。 | 6 | |
4 | 项目编制方案 | 【主观分】 根据申报单位提供的报告编写内容完整程度,包括: (1)梳理杭州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现状与问题(6分); (2)论证立法必要性与可行性的充分性(6分); (3)现有政策研究(6分); (4)杭州产业特色与立法需求(6分); (5)案例分析与借鉴(6分); (6)条例框架设计(6分); (7)关键制度条款设计、条款类型研判(6分); (8)立法实施与配套保障建议(6分)。 每项内容评委根据申报单位阐述的完整性、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(6分、5分、4分、3分、2分、1分、0分)。 | 48 |
5 | 技术要求 | 【主观分】 根据申报单位提供项目研究方法,包括: (1)科学性(1分); (2)流程明晰程度(1分); (3)思路清楚情况(1分); (4)是否具有可操作性(1分)。 每项内容评委根据申报单位阐述的完整性、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(1分、0.5分、0分)。 | 4 |
6 | 进度安排 | 【主观分】 根据申报单位提供的项目进度安排方案,包括项目进度安排是否科学合理,关键时间点是否把握准确等情况进行评分。 评委根据申报单位阐述的完整性、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(3分、2分、1分、0分)。 | 3 |
7 | 质量保障措施 | 【主观分】 根据申报单位提供的质量保障方案,包括是否提供切实可行的质量保障措施,是否具备科学性、合理性、可操作性,是否确保项目有质量完成等情况进行评分。 评委根据申报单位阐述的完整性、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(3分、2分、1分、0分)。 | 3 |
8 | 服务团队 | 【客观分】 (1)根据申报单位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(1人)具有正高级职称的,得3分,副高级职称的,得2分; (2)根据申报单位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(1人)具有同类型项目服务从业经历(如市级及以上服务业专项规划编制、服务业相关专题研究等)的,得2分; (3)根据申报单位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(1人)具有相关(如服务业相关研究等)学术成果(论文、著作等)或省级以上获奖成果的,得2分。 【证明材料】须提供社保证明(或劳动合同)、职称证书复印件、相关经历和相关成果证明材料或评审组认可的证明材料,否则不得分。 | 7 |
9 | 【客观分】 根据申报单位拟派的本项目团队成员(项目负责人除外)中具有高级职称的,每人得2分,具有中级职称的,每人得1分,本项最高得3分。 【证明材料】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或评审组认可的证明材料,否则不得分。 | 3 | |
10 | 【客观分】 根据申报单位拟派的本项目团队成员专业匹配度: 团队成员专业与本项目服务相关的经济类、管理类、城市规划等专业,或其他评审组认可的相关专业,每有一人得1分,最多得5分。 【证明材料】须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或评审组认可的证明材料,否则不得分。 | 5 | |
11 | 价格分 | 项目成本构成合理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,其价格分为满分。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:报价得分=(基准价/报价)×10 | 10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