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信息公开
索引号
11330100002489444E/2026-1010545068
发布机构
杭州市发展改革委(杭州市支援合作局)
文号
发布日期
2026-04-29
杭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《<杭州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促进条例>立法研究》项目的采购公告
发布日期: 2026-04-29 11:59
浏览次数:
一、项目名称:《杭州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促进条例》立法研究
二、预算金额:35万元
三、项目内容
围绕杭州市打造人工智能创新高地的目标要求,系统研究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重点与难点问题。深入梳理国家关于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的重要战略部署,全面分析杭州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现实基础、短板堵点与制度需求,聚焦技术创新、产业培育、要素供给、场景应用、开源生态、人才发展及安全治理等重点领域,研究构建条例框架体系和核心制度设计,提出具有杭州特色、务实管用的条例草案文本。
1.在背景依据与价值定位上,系统梳理国家关于人工智能发展的战略部署和政策导向,结合杭州城市发展定位,明确立法的方向指引与价值目标。
2.在现实基础与突出问题分析上,全面总结杭州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现状优势,深入剖析算力供给、数据要素流通、产业协同、应用场景开放等方面的堵点难点,精准识别立法需回应的关键问题。
3.在框架设计与核心制度构建上,搭建条例总体框架,重点围绕技术创新支持、产业主体培育、数据要素配置、场景开放应用、开源生态建设及安全治理等制度展开设计。
4.探索杭州人工智能发展经验的法规转化路径,借鉴国内外先进地区人工智能治理与产业促进经验,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条例草案文本。
四、项目进度要求
(一)2026年5月25日前,完成课题开题报告。
(二)2026年6月5日前,完成课题阶段性成果。
(三)2026年6月15日前,完成课题成果论证等工作,形成课题送审稿。
(四)2026年6月30日前,形成课题最终成果,通过专家评审验收。
五、申报要求
1.省内外高校、科研咨询机构、大型企业、行业协会、社会组织、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,项目申报单位须精心组建项目团队,确定项目负责人,并对团队成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负责。
2.项目负责人须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研究能力,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,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项目负责人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和指导者。
3.项目团队成员(项目负责人除外)具有中级以上职称,团队成员专业需涵盖法学、人工智能、计算机科学等相关领域。
六、项目联系人电话:陈老师,0571-85251842
七、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:项目实施方案、报价单、资质证明、经验材料证明等。
八、评选方式: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,按照综合评分法,经委内评审确定后发布结果公告。综合评分总分100分,低于60分不得中标。
九、其他事项
1.申报单位对该项目内容、相关需求等有异议的,可在申报期内,以书面形式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异议。
2.申报截止日为2026年5月8日17:30(以收到纸质版申报材料时间为准)。
3.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《课题申报书》一式六份,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(光盘或U盘)。申报书应填报完整、简明扼要、突出重点,须加盖单位公章。
4.监管部门电话:0571-85251976
5.地址: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B座1606室
附件:评分细则
序号 | 评审因素 | 评分细则 | 分值 |
1 | 业绩 | 【客观分】 申报单位自2023年1月1日以来(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)具有类似研究项目服务业绩的,每个业绩得1分,最高得1分。 【证明材料】提供合同复制件,且合同内容须呈现评分要素,否则不得分。 | 1 |
2 | 项目熟悉程度 | 【主观分】 根据申报单位提供的项目需求理解,包括: (1)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研究思路及研究内容与实际需求的符合性(5分); (2)对现状发展认知与实际需求的符合性(5分)。 每项内容评委根据申报单位阐述的完整性、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(5分、4分、3分、2分、1分、0分)。 | 10 |
3 | 【主观分】 根据申报单位提供的项目重点、难点分析,包括: (1)针对本项目重点问题是否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或建议情况(3分); (2)针对本项目工作难点是否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或建议情况(3分)。 每项内容评委根据申报单位阐述的完整性、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(3分、2分、1分、0分)。 | 6 | |
4 | 项目 对标情况 | 【主观分】 根据申报单位提供的发展现状研究,包括: (1)杭州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现状及特色优势(2分); (2)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现有制度瓶颈与需求(2分)。 每项内容评委根据申报单位阐述的完整性、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(2分、1分、0.5分、0分)。 | 4 |
5 | 【主观分】 根据申报单位提供对标国内外先进地区情况,包括: (1)地区选取与本课题研究的匹配程度(2分); (2)课题对标情况解读的全面程度(2分); (3)课题研究是否有针对性(2分); (4)课题研究的解读准确程度(2分)。 每项内容评委根据申报单位阐述的完整性、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(2分、1分、0.5分、0分)。 | 8 | |
6 | 项目 编制方案 | 【主观分】 根据申报单位提供本项目的主要研究任务,包括: (1)系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发展的重要论述(5分); (2)全面分析杭州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现状与制度瓶颈(5分); (3)剖析《杭州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促进条例》立法的重点难点问题(5分); (4)提出条例立法框架、核心制度模块与重点条文建议(5分)。 每项内容评委根据申报单位阐述的完整性、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(5分、4分、3分、2分、1分、0分)。 | 20 |
7 | 【主观分】 根据申报单位提供的研究思路,包括: (1)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的概念界定是否结合实际(3分); (2)立法框架设置是否合理(4分); (3)条款是否凸显问题导向、实践导向(3分)。 (1)、(3)每项内容评委根据阐述的完整性、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(3分、2分、1分、0分)。 (2)项内容评委根据申报单位阐述的完整性、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(4分、3分、2分、1分、0分)。 | 10 | |
8 | 【主观分】 根据申报单位提供《杭州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促进条例》立法研究编制服务,包括: (1)服务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要求(2分); (2)服务内容全面(2分); (3)服务内容针对性强(2分)。 每项内容评委根据申报单位阐述的完整性、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(2分、1.5分、1分、0.5分、0分)。 | 6 | |
9 | 技术要求 | 【主观分】 根据申报单位提供项目研究方法,包括: (1)科学性(1分); (2)流程明晰程度(1分); (3)思路清楚情况(1分); (4)是否具有可操作性(1分)。 每项内容评委根据申报单位阐述的完整性、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(1分、0.5分、0分)。 | 4 |
10 | 进度安排 | 【主观分】 根据申报单位提供的项目进度安排方案,包括项目进度安排是否科学合理,关键时间点是否把握准确等情况进行评分(3分)。 评委根据申报单位阐述的完整性、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(3分、2分、1分、0分)。 | 3 |
11 | 保障措施 | 【主观分】 根据申报单位提供的质量保障方案,包括是否提供切实可行的质量保障措施,是否具备科学性、合理性、可操作性,是否确保项目有质量完成等情况进行评分。 评委根据申报单位阐述的完整性、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(3分、2分、1分、0分)。 | 3 |
12 | 服务团队 | 【客观分】 (1)根据申报单位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(1人)具有正高级职称的,得3分,副高级职称的,得2分; (2)根据申报单位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(1人)具有立法类研究项目服务从业经历(如人工智能、数字经济等)的,得2分; (3)根据申报单位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(1人)具有相关(如人工智能、数字经济等)学术成果(论文、著作等)的,得2分。 【证明材料】须提供社保证明(或劳动合同)、职称证书复印件、相关经历和相关成果证明材料或评审组认可的证明材料,否则不得分。 | 7 |
13 | 【客观分】 根据申报单位拟派的本项目团队成员(项目负责人除外)中具有高级职称的,每人得2分,具有中级职称的,每人得1分,本项最高得3分。 【证明材料】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或评审组认可的证明材料,否则不得分。 | 3 | |
14 | 【客观分】 根据申报单位拟派的本项目团队成员专业匹配度: 团队成员专业与本项目服务相关的法学类、经济学类、计算机类、管理学等专业,或其他评审组认可的相关专业,每有一人得1分,最多得3分;且专业涉及3个及以上的,得2分。 【证明材料】须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或评审组认可的证明材料,否则不得分。 | 5 | |
15 | 价格分 | 项目成本构成合理、满足服务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,其价格分为满分。其他申报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:报价得分=(基准价/报价)×10 | 10 |